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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元旦,叶剑英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两岸关系随之逐渐缓和。随着民间交往日益增多,间接直接的民间贸易也随之明显增加。1981年梅林港设立台胞接待站、渔轮停泊点,台湾渔民因补充渔需物资开始以货换货或以外币购买大陆物资。1987年台湾当局允许海峡两岸开展间接民间贸易。1988年11月台湾“经贸部”公布“大陆产品间接处理原则”,允许间接进口大陆50项产品。s15.JPG (44545 bytes)

    此后两地贸易关系日趋明朗化。同年1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永宁梅林码头作为对台小额贸易的台轮停靠点,凤里贸易公司经营对台小额贸易。输入的台货主要有涤纶线原料、化工产品、家用电器;输出的主要物资有烟、酒、海产品、药材、食用菌等土特产品。

     1990年共接待台轮36艘次,贸易额41万美元,1994年增至65万美元。1994年省人民政府、永宁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联合创办宁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从事对台贸易试验点业务。当年宁宇对台贸易公司等单位参与海峡两岸商品博览会,成交金额达520万美元。1996年元月,省人民政府批准祥芝台轮贸易停泊点和祥芝天宝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从事对台贸易业务。当年全市对台小额贸易达535万美元,涉台仓储保税货为3万吨、货值6000万美元。

 

经济合作

s003.JPG (28267 bytes)     改革开放后,海峡两岸民间经济合作日益频繁。石狮市已成为台商在福建投资的热点之一。投资项目涉及服装鞋帽、针织漂染、电子元器件、食品加工、塑料制品、房地产开发、旅游服务等行业。1992年后石狮加快引进台资历步伐,制定台胞投资优惠办法,吸引台商到石狮进行成片土地开发。当年批准台资企业23家,协议投资总额1.2亿元,累计台资企业62家,投资总额达3.3亿元。 1995年,石狮市充分利用福建省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对台贸易试验点的区位优势,于8月18日与省对外开放事务办公室、省纺织工业协会和台湾国际贸易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海峡两岸(石狮)纺织服装博览会”,吸引台湾纺织品技术协会属下35家企业100多个台商参加,为两岸纺织品技术合作提供交流机会,同时也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之间经济交往。1995~1997年,石狮市共召开四届博览会,每届都有100多台商参加。1997年,石狮市累计台资企业172家,投资总额16.363亿元,投资项目涉及各个行业,其中服装纺织业占投资总额的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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